2020-10-22

杭州商标设计公司:商标的分类

 商标设计公司:商标的分类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1.文字商标
      以文字为商标的企业比较多,因其具有表达意思明确、视觉效果良好、易认易记等优点而受到企业的青睐,如:恒源祥、淘宝、美团等。文字商标的设计与字体设计类似,通常是运用变形、装饰、重构等手法进行创意,形成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的视觉符号。文字商标中采用的文字,包括汉字、汉语拼音字母、中国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在实际应用中,以汉字和英文最为常见。汉字商标因其民族特色而具有独特的吸引力;英文商标则具有明显的国际化特征。
2.数字商标
      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以数字为主要设计元素的商标,除了某些企业、机构、品牌需要外,常见于与数字相关的主题性事件,如连续性的赛事,以及周年庆典等活动。
3.图形商标
      图形商标一般有两种:一是以具有某种形象的图案作为商标;二是用简单明了的几何图形或色块组织构成的商标。图形商标应具有识别性,使人一看便知为商品标记。图形商标不受语言限制,在任何语种的国家和地区内,人们只要懂得图形就会明白商标的含义。图形商标的缺点在于不便呼叫。在商标设计中,商标图形的处理手法可分为具象图形表现和抽象图形表现,具象图形的商标侧重于忠实于客观形象,抽象形的商标则是一种独特意味的阐释。
4.图文商标
      图文商标是指以非文字图形与文字结合的表现形式,两者之间互为补充,互为依托,互为作用,某种程度上,丰富了商标的表现内容和视觉形式,进一步扩展和延伸了主题的诠释空间。商标的形态无论是以图为主,还是以数字为主,其间的关系呈现,是由信息传达的目的和诉求来决定的。
5.三维标志商标
      作为构成商标的三维标志,是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以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称为立体商标,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其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需要注意的是,以三维标志进行商标设计时,不得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进行商标设计,因有违商标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此类商标是无法获得注册的。
6.颜色商标
      颜色商标是指本身不需任何具体的文字和图像,而是颜色及颜色组合构成的商标。我国《商标审查和审理标准》相关解释中将颜色组合商标界定为“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在商标设计中,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可以给人一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7.声音商标
      声音商标是指由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构成的商标。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比如一支乐曲;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比如自然界的声音、人或动物的声音;也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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